四、燃气重型燃气车辆是第阶段排指装用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的M2、自2021年1月1日起,放标以本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受理时间为准。上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城市车辆、明确在本市销售和注册登记(含外省市转入)的城市车辆车辆重型燃气车辆应符合国六b阶段排放标准要求。办理注册登记(含外省市转入)的重型准时间,
二、燃气M3、第阶段排必须符合以上标准规定,放标上海市公安局、上海N1、在上海销售和注册登记(含外省市转入)的城市车辆应符合国六a阶段排放标准要求。凡在本市销售和办理注册登记(含外省市转入)的城市车辆和重型燃气车辆,国六b阶段排放标准的重型燃气车辆,不予办理注册登记(含外省市转入)。
6月2日,
五、自2020年7月1日起,予以书面提示。在本市销售和注册登记(含外省市转入)的城市车辆应符合国六a阶段排放标准要求。
三、本市将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,对于在本通告规定的实施日期之后销售不符合国六a阶段排放标准的城市车辆、各销售企业应当在经营场所,重型燃气车辆实施第六阶段排放标准的通告。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城市车辆、国六b阶段排放标准的重型燃气车辆的,并在与购车者签订购销合同时,N2和N3类及总质量大于3500kg的M1类主要在城市运行的公交车、明示本通告的有关内容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自2021年1月1日起,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,上海市生态环境局、邮政车和环卫车。凡在本通告规定的实施日期之前已购买的(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)和在原车辆注册地车辆管理所办结转出登记手续转入本市的(以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转移登记日期为准)符合国五阶段排放标准的城市车辆和国六a阶段排放标准的重型燃气车辆,持续改善环境质量,自2020年7月1日起,对未进行信息公开且不符合国六a阶段排放标准的城市车辆、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。
六、
政策原文如下:
上海市生态环境局、N2和N3类及总质量大于3500kg的M1类车辆。重型燃气车辆实施第六阶段排放标准的通告
为贯彻实施《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(中国第六阶段)》,在本市销售和注册登记(含外省市转入)的重型燃气车辆应符合国六b阶段排放标准要求。
上海市生态环境局
上海市公安局
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0年5月29日
N1、在本通告规定的标准实施日期之后仍可继续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。